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举行《昆明市回族等少数民族殡葬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决定就《昆明市回族等少数民族殡葬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听证事项
对《昆明市回族等少数民族殡葬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 听证时间及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6年8月中旬召开。
三、 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15-20人,其中:
1. 本市年满18周岁,从事或者关注民族工作、殡葬工作有关人员10人至1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 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或者专家3人至5人。
3. 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民族宗教委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由市民族宗教委从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 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市民族宗教委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或旁听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报名采用信函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信函报名邀请函寄至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549室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邮政编码:650500);网上报名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kmsmzwzhfch@126.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 听证会参会通知
市民族宗教委将于听证会召开前7天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市民族宗教委官网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委员、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昆明市回族等少数民族殡葬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张金玲
联系电话:0871-63166738
特此通告
附件:
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6年7月1日
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