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要闻
何以两次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一起来解码石林县的实践之路
来源于: 云南民族网 发布时间:2026-02-04 10:00
自2012年至2026年,国家民委命名了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2497个,其中,云南省累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68个,石林彝族自治县两次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
石林县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县域面积1679.7平方千米,辖3街道3镇1乡,常住人口23.59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37.06%,享有“世界喀斯特的精华、中国阿诗玛的故乡”美誉。2008年11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到石林县小箐村调研。多年来,石林县始终牢记嘱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全县各项工作的主线,团结带领全县各族干部群众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于2017年、2026年两次荣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称号,谱写了石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新篇章,交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石林新答卷。
坚持党的领导 齐心协力抓创建
石林县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的重要指示,不断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
高位统筹,强化顶层设计。树牢“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思想,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上率下推动示范区建设。通过制定印发系列纲领性文件,建立健全领导责任、经费保障、目标考核等“六大工作机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建考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视巡察和政绩评价体系,推动责任层层压实,确保民族工作行稳致远。
建强堡垒,夯实组织根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选优配强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坚持“四个特别”好干部标准,注重在“当好排头兵”大竞赛等实践中锤炼干部。同时,成立专家智库平台,加强专业化培训,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新格局。
紧扣“铸牢”主线 深化文化认同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必须增进中华文化认同”的重要指示,着力为示范区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文化支撑。
宣传教育全覆盖,培树共同体理念。建立“1+1+N”宣传教育机制,深入实施党员干部“固本培元”、青少年学生“夯基育苗”、各族群众“凝心铸魂”三大工程,持续开展深学细悟、阵地育人等“六大行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深度融入办学治校、干部培训、群众生活。2025年,开展理论宣讲769场次,受众达4.2万人次,组织制作新媒体理论宣讲作品52个,点击量达9.8万余次;建设8个主题教育实践基地和5个民族团结广场;组建14支“红石榴”宣传队,开展分众化、互动化宣讲,推动“四个与共”“五个认同”深入人心。
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陈列馆,打造“铸牢”教育实践示范线路。在精心保护传承《阿诗玛》等优秀民族文化遗产的同时,更注重挖掘和彰显其中蕴含的中华文化基因与各民族共享的符号形象。通过开通“阿诗玛号”地铁专列、打造文旅IP、开发系列文创产品,推动优秀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持续举办的火把节、阿诗玛文化旅游季、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品牌活动,已成为促进各民族情感相通、文化互鉴的有效平台,不断增强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聚焦共同发展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重要指示,切实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七个石林”建设,紧扣“经济发展—社会繁荣—进步示范”主线,举全县之力打造“1+3”百亿级产业,2025年石林县GDP增速5.9%,高于全省(4.1%)1.8百分点,高于全市(4.2%)1.7百分点。持续围绕“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天然氧吧·旅居石林”两条赛道,全力打造三百亿级文旅产业。2025年石林景区接待游客371.87万人,旅游直接收入4.49亿元,游客人数创近9年新高;全县接待游客1400万人次,实现旅游花费190亿元,文旅消费从“门票依赖”向“综合消费”转型,非门票消费占比超50%,连续5年入选全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佳县。坚持培优育强绿色肉制品产业,昆明市出台《支持石林绿色肉制品产业发展措施》,聚焦双汇等龙头企业延链补链强链,打造了“养殖—加工—物流”全产业链集群。2025年,昆明双汇年产值突破15亿元,石林县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20%,跃居全市首位。高质量发展动能持续增强,为民族团结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提升民生福祉获得感。依托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十百千万”工程,着力解决好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问题,全县七成以上财力投向民生领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全省29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前列。涌现了“阿诗玛的故乡”阿着底、“云上人家”矣美堵等一批农文旅特色样板,从根本上改变了落后面貌,发展的均衡性、可及性显著提升,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拓展融合路径 深化交融互嵌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重要指示,推动各民族全方位嵌入。
全面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完成“一网四中心”建设,实现政务服务县域全覆盖,以“四高两铁一专”为“动脉”,拓宽各民族全方位嵌入空间场域,在社区设立“一家亲”工作站,精准服务各民族流动人口。优化营商环境吸引企业投资,搭建就业平台促进劳动力转移,成功上榜2025年云南省就业“辛福里”社区奖补名单。用好历史文物资源,讲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故事,广泛开展各族群众共同参与的文化联谊活动,促进各民族在空间上“融”,情感上“亲”。
创新“跨域联盟+”模式。携手内蒙古、吉林、江苏、云南的18个县(市、区、旗)共建民族团结进步联盟,与云南中医药大学、西南民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等高校联合开展“铸牢”教育实践活动,拓展各民族交往的空间广度,共同推进文化共建、品牌共筑、团结共融,构筑“三交”新场域。与陆良县坚持三十年开展边界联谊协作,从化解纠纷到产业合作,绘就了区域协同、民族共融的新画卷。深化景区协同,与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19个成员建立定期交流机制,与黄山、张家界等10余个景区缔结姊妹公园或友好景区,实现“景区结对一条线、民族共融一大片”。
拓展实施“三项计划”。全县学校100%实现各族学生合校、混班混宿,国家统编教材和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普及。依托丰富旅游资源,健全“全域旅游+全域创建”机制,实施“五新工程”,全省首家策划推出非遗民族文化体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等文旅产品,打造了22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精品线路。打造多层次“旅居+”产品,全市首家成立旅居协会,出台促进旅居产业发展措施,编印《旅居石林生活指南》,16万旅居客共赴石林,体验“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让旅游成为促进“三交”的强大引擎。近年来,承办各级体育赛事50余次,组织研学活动超30万人次,各族青少年交流平台日益广阔。
创新基层治理 筑牢法治屏障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加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的重要指示,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完善法规制度。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标尺,全面梳理评估地方性法规,并将其核心要义写入《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从立法层面为民族工作提供根本法治保障。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
创新基层治理。深化“五级治理”“四级网格”,探索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美治“六治融合”新模式。打造“阿诗玛”“高玛饶”等品牌调解室,其柔性化解矛盾的经验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建立健全涉民族因素风险排查预警处置机制,确保了民族领域长期和谐稳定,成功创建为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
经验启示:
发挥资源优势,打造特色品牌
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发挥历史文化资源优势,着力深化创建内涵、持续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旅游:从“景区”向“全域”转化,促进各民族“三交”高质量发展。围绕“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天然氧吧·旅居石林”两条赛道,推动旅游从“景区”向“全域”转化,出台《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打造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精品线路,发展农文旅融合新业态,使旅游成为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有力抓手。
文化:从“地域特色”向“全国共享”转化,促进各民族文化互鉴融通。通过立法保护、成立传承与保护中心和4个非遗工作专班、打造IP形象、推动艺术改编等多种方式,使阿诗玛文化从“地域特色”升华为“全国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注入石林滋养。
产业:从“传统”向“品牌”转化,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聚焦高原特色农业转型升级,建成全国乃至全球最大的商品人参果种植基地、集散中心、种苗繁育中心。2025年,种植面积18万亩,综合产值突破35亿元,带动省内其他地区种植面积45万亩,成为惠及全县近1/2农业人口的主导产业,探索出一条特色农业助推共同富裕的“石林路径”,将各族群众紧密联结在经济共同体中。
社会治理:从“分治”向“融治”转化,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纵深发展,创设“阿诗玛”“高玛饶”调解室,将民间智慧与现代法治相结合,用群众熟悉的方式、听得懂的语言化解矛盾纠纷,调解经验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创新基层治理,探索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美治“六治融合”石林模式,“小箐村”经验获全国推广,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民族地区的生动实践,促进了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
区域协同:从“邻里互动”向“跨域联盟”升级,全域拓展各民族交往空间。深化与陆良县三十年边界共建,将毗邻区转化为“团结带”。创新“跨域联盟+”模式,携手6省份18个县(市、区、旗)及高校共建联盟,促进文化共建与团结共融。同时深化景区协同,与19个世界遗产地成员交流,同黄山、张家界等10余个景区结为姊妹,以“景区结对”促“民族共融”。
石林县两次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实践深刻表明:唯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所有工作的“主线”;唯有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基线”,不断夯实民族团结的物质根基;唯有绵绵用力做好文化认同的“凝心”工程;唯有拓展深化交往交流交融的“融合”路径;唯有坚守依法治理的“底线”,提升治理效能;唯有打造具有特色的“品牌”标线,才能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持续焕发生机活力,才能凝聚起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磅礴力量。
2025年7月,石林县被云南省民宗委列入云南省第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培育库。2025年11月,石林县首次作为全省唯一自治县在全国自治县(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上作交流发言,2025年12月,石林县1名同志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2026年1月,石林县被国家民委第二次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石林县将继续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引,不断巩固深化创建成果,努力探索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贡献更多的“石林智慧”与“石林力量”,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石林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