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5-03-18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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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昆明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或调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重要规划;
(二)制定或调整有关全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服务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涉及民族宗教的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