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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0100M-202407-466082 主题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7-19 15:48
名 称: 中共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 关于调整班子成员、调研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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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 关于调整班子成员、调研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9 15:48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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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委党组研究决定,对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相应调整,现将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一、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党组书记、主任毕春华同志

领导并主持市民族宗教委全面工作。

联系: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



党组成员、副主任夏梦同志

负责政策法规理论研究、宗教事务及团体建设与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工会、青委会、妇委会、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处、宗教业务一处、宗教业务二处,昆明市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五华区、盘龙区、富民县、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



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武同志

负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对外宣传等工作。

分管:社会事务处、示范创建处,昆明市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官渡区、呈贡区、晋宁区、石林县、滇中新区



党组成员、副主任岩罕同志

负责机关内部管理、人事、信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兴边富民等工作。

分管:民族宗教综合处、经济发展处,昆明市托管磨憨镇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西山区、宜良县、禄劝县、阳宗海风景区



党组成员、副主任马汝庄同志

负责城市民族工作、宗教事务管理、森林防火、信访、综治维稳、社会治理、招商引资等工作。

分管:监督检查处、城市民族工作处、宗教业务三处,昆明市回民殡葬服务处

联系:东川区、安宁市、嵩明县、寻甸县


二、委党组领导班子分工协作关系

为相互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分工协作关系如下:

夏梦——马汝庄,杨武——岩罕


三、调研员工作安排

协助分管领导开展各专项工作,联系相关业务处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 晔,四级调研员   联系监督检查处

张庆华,四级调研员   联系宗教业务二处

丁桂东,四级调研员   联系经济发展处

张光平,四级调研员   联系宗教业务一处

邓小玲,四级调研员   联系城市民族工作处

李楠芬,四级调研员   联系社会事务处

魏 川,四级调研员   联系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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