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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专项工作报告

来源于: 昆明市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7-09 17:25

近日,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1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暨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专项工作报告。

市人民政府围绕昆明市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暨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专项工作作了汇报,表示自2023年7月启动新一轮创建工作以来,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着力培塑“团结花开幸福春城”品牌,通过坚持“五个强化”,高位统筹的创建格局全面形成,即: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了“1+10+14”创建工作格局;强化方案执行,制定200条对应措施进一步细化任务分解清单;强化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周例会、专项工作组月调度、领导小组季督促等机制;强化点位打造,打造典型示范迎检点位202个;强化开展多层级督导检查;对照指标体系,围绕六个方面、20项内容、50条测评指标,提出180条对应措施,各项创建任务稳步推进;推动创新实践,创新“以城带边、以城兴边”帮带共建新模式,工作经验被列为云南省3个典型案例之一报中央主题教育办;创新打造民族团结进步“一圈三走廊”,三维一体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秉持“来到昆明就是一家人”的理念,打造“一家亲”城市民族工作品牌;探索文旅融合促进“三交”创建新路径;守牢底线,推动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一体化建设,省会城市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凸显。

分组审议中,各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上述报告给予高度评价,并对下一步如何继续开展好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紧扣“团结花开,幸福春城”目标和测评指标体系开展创建工作,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着力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深入推进新一轮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力度,对测评体系的共性和个性目标加强培训指导,总结提炼好各县(市)区的工作经验,强化示范引领,筑牢工作基础。三是要进一步抓住重点创新核心工作开展民族地区创建示范点建设,查找问题,补齐短板,进一步强化农旅融合和文旅融合。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抓好社会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提高群众参与度、认同度、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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