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现将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2023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 加强学习研究,提升能力素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统战、民族工作会议和国家、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全国、省、市统战部长会议、全国、省、市民委主任会议精神,深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为高质量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名城创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 制定工作方案,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结合我委实际,贯彻落实昆明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法治昆明建设规划、普法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三、 落实落细,重点任务有序开展
一、 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完善党委党组依法决策机制。2023年来我委不断优化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运行机制。严格执行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 市民族宗教委法治建设工作制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部务会、党组会议办理规则及流程机制,依据干部调整及时充实依法治市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党组)年度工作要点,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2次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 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 市民族宗教委法治建设工作制度,未出现党委、党组决策出现重大违法情况。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和宗教法律咨询服务专家动态管理、绩效考评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持续做好法制审核工作。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就我委各块工作共出具法律意见40余份。
三、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法律列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体系,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全文学习宪法,我委坚持抓好队伍学法用法,联合四川大学、昆明市委党校等专业培训机构举办全市性民族宗教类培训班2期,培训人数达300余人,培训内容涵盖普法责任清单,培训范围多轮次覆盖三支队伍。组织处级领导干部至人民法院参加“阳光司法”现场旁听庭审活动。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意识。
四、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建立了我委“三单一书”制度体系(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大力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在走廊等公共区域设置“良法善治”主题展板,在大屏幕滚动播放普法主题标语。在“昆明民宗”公众号刊载新颁布法律法规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全文及权威解读,为干部职工进行线上学习提供丰富资源。
五、 深入持久开展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定期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全文学习宪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国家宪法日、新录用公务员就职等节点依法组织开展宪法宣誓,今年组织完成23名干部宪法宣誓,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现了100%覆盖。
六、 健全民族宗教领域普法宣传工作机制。强化“五用工作法”运用,在“民法典学习月”“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时间节点,结合民族文化特点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少数民族法治文化创作,持续推广“双语”普法、趣味普法,创新制作《昆明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汇编》《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条例实施细则》宣传折页和《昆明市民族宗教政策应知应会手册》口袋书等宣传产品,进一步激发各族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
七、 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普法工作。健全完善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34场次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八、 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围绕普法专项行动工作要求,选派2名年轻干部至昆明市普法强基第七、第十工作队,分别长期下沉至寻甸、禄劝少数民族自治县开展普法基专项工作,走出普法强基补短板普法新路子。
九、 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深入宣传了涉及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团结进步、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的法律法规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为推动昆明新一轮创建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