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贯彻落实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创新推进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抓好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筑基”工程,助力昆明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新的起点上蓬勃发展,按照《中央统战部 国家民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意见》(民委发〔2022〕41号)及《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 省民族宗教委 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 省乡村振兴局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民宗发〔2022〕36号)精神,结合昆明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双向交流、立德树人、实践育人为抓手,积极组织开展跨区域、全方位、多样化的交流活动,促进各族青少年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让各族青少年广交朋友、开阔视野,增长本领、凝心铸魂,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和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主线。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交流活动全过程,教育引导各族青少年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坚持对口协作。依托沪滇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进一步拓展沪滇之间、省内以及市内对口支援地区之间的双向交流,促进各族青少年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坚持动员社会。充分发挥各类学校、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作用,构建政府、学校、市场、社会协同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坚持突出特色。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特点和需求,用足用活我市特色资源,做到科学设计、合理安排,增强交流的针对性。
——坚持注重实效。突出“融”的理念,注重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统筹跨区域交流和区域内交流,凸显交流活动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让各族青少年广交朋友、开阔视野,增长本领、凝心铸魂。
(三)目标任务
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各族青少年跨区域和区域内双向交流活动普遍开展,基本实现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各族青少年相互理解尊重、相互欣赏包容、相互学习帮助,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投身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主要措施
(一)深入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牢固确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体地位,巩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水平。充分发挥学校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地的基础阵地作用,多措并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教学和实践活动,实施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中华经典诵读工程、汉字书写大赛活动,持续建设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激发各族青少年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热情,促进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大力营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生活环境和社会氛围,力争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率达90%,为促进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奠定语言沟通基础,促进各民族青少年交流团结。实施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国家通用语言推广普及行动。(责任单位:市语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教委,各县(市)区,磨憨镇;各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开展工作,下同)
(二)创新主题教育深化办班模式。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引导各族青少年在主题教育中认知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感悟祖国的发展与成就、感受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体悟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温暖、 厚植爱边守边护边的家国情怀。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认知特点,有针对性设计交流内容。在小学阶段开发形象直观的启蒙教育课程或活动,在初中阶段加强感性体验和知识学习,在高中阶段强化理论学习和思想认同,在大学阶段落实实践体验和使命担当。深化“民族班”“阿诗玛班”办班模式改革,持续开展“民族班”“阿诗玛班”,推进学生全面混合编班、混合住宿,积极营造有利于各族青少年学生共同学习、生活的环境氛围,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入每个青少年的心灵深处。积极创造条件,安排适当经费,支持各类学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参加“交流计划”。(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教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三)深入实施区域间青少年交流行动。充分利用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资源,大力探索推进“组团式”“订单式”教育帮扶模式,积极选派青年骨干教师、青年校长到上海参加人力资源培训项目。持续提升职业教育服务水平,广泛动员民族地区初中、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的学生,到省级、市级优质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依托民族团结冬(夏)令营、昆明—磨憨青少年手拉手、民族团结同心营等形式,促进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安宁与磨憨镇6个沿边行政村间青少年的沟通交流。充分利用磨憨区位优势,争取与磨丁建立区域合作关系。(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磨憨镇)
(四)组织实施多样化交流活动。以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纪念日为契机,有针对性开展交往交流,形成主题交流、社会实践交流、志愿服务交流、结对帮扶交流等系列多样化活动。组织开展主题交流活动,使用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以场景式、互动式、体验式、沉浸式等方式,生动鲜活地开展主题交流活动。积极组织参加云南省“彩云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节和云南省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说课比赛。统战、科技、文旅、新闻、工商联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面向管理服务对象组织开展各族青年科技工作者、文艺工作者、新闻工作者、新生代企业家等群体的交流活动,推动各族青年在交流中加深了解,增进认同。组织开展社会实践交流活动,鼓励市属院校各族学生跨区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支持学校依托少先队、共青团、学生党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组织各族青少年学生共同参加研学实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教育、民族团结我践行、中华民族一家亲等活动,促进各族青少年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维护者、宣传者、践行者。组织开展志愿服务交流活动,支持建设一批稳定、专业的志愿者队伍,培树一批促进各族青少年交流的志愿服务组织和社会公益项目,广泛开展志愿服务交流活动。支持学校开展符合不同学段学生特点、各族学生乐于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加深相互了解,增强团结协作意识。积极配合做好“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等工作,组织优秀志愿者巡回宣讲,吸引更多大学生加入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开展结对帮扶交流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班级、教师、学生等多层次多形式交流合作机制,广泛开展结对合作、联谊联心、扶贫济困等帮扶交流。市县两级对口帮扶部门,每年动员组织一批本单位干部职工青少年子女与挂钩联系户青少年子女开展结对交流,相互结对体验不同地区同龄人家庭的多彩生活。推动就业创业“手拉手”,开展就业创业交流培训,帮助各族青年更新就业观念,提高就业创业技能。(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工商联,各县(市)区)
(五)大力开展“七个走进”活动。开展“走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活动,组织各族青少年到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晋宁郑和纪念馆、怒江片马抗英纪念馆等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参观,让青少年充分认识我们各民族共同开拓了辽阔疆域、共同书写了悠久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精神,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开展“走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活动,组织各族青少年学生到中国共产党云南特别支部旧址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教育引导各族青少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继承和发扬伟大建党精神等精神谱系,坚定不移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开展“走进历史文化场馆”活动,组织各族青少年学生到云南省博物馆、云南民族博物馆、云南民族村等历史文化场馆,充分认识“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领悟“四个共同”深刻内涵。开展“走进科技场馆”活动。组织各族青少年学生到云南省科技馆、中国科学院云南天文台参观学习,观摩基础科学原理演示,感受前沿科技发展,加强对各族青少年学生的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宣传教育,提高各族学生科学文化素质。开展“走进自然环境保护区”活动,组织各族青少年学生到云南野生动物园、滇池草海湿地等自然环境保护区参观学习,亲身感受云南“野生动植物王国”生态多样性魅力,深入了解各民族在争做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所作出的突出贡献。开展“走进大学校园”活动,组织青少年学生到云南民族大学、云南农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等高校参观,听取各族学生谈学习成长经历和家乡变化情况,树牢“各民族紧跟时代步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信念。开展“走进同龄人家庭”活动,鼓励支持各县(市)区各族青年结对子、交朋友,加深交流互动,促进相互了解,培养各民族学生守望相助、手足情深的情感。(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团市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各县(市)区)
(六)积极选树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典型。在“新时代昆明好少年”的培育、选树中,重点向在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作出贡献的青少年倾斜,积极选树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团结好青年。强化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典型的宣传,讲好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典型故事,强化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教育体育局、市文明办、市民族宗教委、团市委,各县(市)区)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创新举措和基础工程,是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的重要任务,有利于引导各族青少年扣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第一粒扣子”,有利于带动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有利于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整体认识把握、系统谋划推进,常态化抓紧抓实计划的实施,做到有形、有感、有效,有规模、有特色。
(二)建立协调机制。成立由市级相关部门组成的实施“交流计划”协调工作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总结推广,定期研究、及时解决“交流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市级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族宗教委,承担日常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类学校、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作用,构建政府、学校、市场、社会协同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明确责任分工。市委统战部强化政策指导,牵头组织督促检查,推动交流计划落地落实;市民族宗教委做好协调联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选树模范典型,强化氛围营造;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东西部协作、沪滇对口支援和省内州市对口支援规划落实“交流计划”。市教育体育局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各族青少年学生交流的指导和支持。团市委发挥各级共青团、少先队和各类学生社团、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引导和服务作用,动员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主体,确保交流计划落实实施,取得实效。
(四)动员社会参与。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推动各族青少年交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支持,推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搭建青少年交流活动供需平台,细化落实公益事业税收减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实施“交流计划”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建设一批青少年交流活动基地,突出“融”的评判标准,开发制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活动流程、活动指南,设计推出青少年参与便捷、形式多样的品牌活动,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五)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各族青少年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社会氛围。积极开展青少年主题宣讲活动,用真人真事讲述团结友爱互助的故事。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典型引路、比学赶超的良好风尚。创新宣传方式,统筹各类融媒体资源,广泛开展全媒体传播。
(六)强化督促检查。针对“交流计划”在各地实施情况,各级协调小组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同时,将“交流计划”实施情况纳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以及学校教学考核评价内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表彰奖励向组织实施“交流计划”的先进单位及个人倾斜。对部署早、举措实、效果好的地方通报表扬,对行动迟、效果差的地方通报批评,确保“交流计划”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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