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民族宗教委党组关于调整班子成员和二级调研员分工的通知
经中共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2022年9月13日第36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和二级调研员分工调整如下:
一、 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党组书记、主任毕春华同志
负责全面工作。联系石林县、经开区。
党组成员、副主任夏梦同志
在主任的领导下,协助主任抓好各项工作。
分管宗教业务一、二、三处。分管市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呈贡区、晋宁区。
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武同志
在主任的领导下,协助主任抓好各项工作。
分管民族宗教综合处、监督检查处、社会事务处,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联系东川区、富民县、嵩明县、禄劝县、寻甸县。
党组成员、副主任李菊艳同志
在主任的领导下,协助主任抓好各项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处、经济发展处、城市民族工作处、示范创建处。负责组织人事工作。分管市回民殡葬服务处。联系官渡区、安宁市、宜良县、阳宗海风景名胜区。
在委党组的具体领导下,领导个人实行分工负责制,相互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分工协作关系如下:
毕春华——夏梦,杨武——李菊艳
二、 二级调研员工作安排
二级调研员 魏志华
协助夏梦副主任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级调研员 张宇辉
协助李菊艳副主任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