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昆明市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九进”测评指标》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各开发(度假)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根据《国家民委关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的实施意见》(民委发〔2014〕94号)精神,结合昆明实际,制定了《昆明市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村)、进乡镇(街道)、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营、进基层政法单位(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进旅游景区测评指标》,现印发给你们,请对标对表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机关测评指标
2.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企业测评指标
3.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社区(村)测评指标
4.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乡镇(街道)测评指标
5.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高校测评指标
6.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测评指标
7.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小学测评指标
8.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宗教活动场所测评指标
9.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军营测评指标
10.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基层政法单位(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测评指标
11.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旅游景区测评指标
昆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