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昆明市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125号建议的答复
杨兴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翠华镇汤郎箐苗族文化风情谷投入力度的建议”,已交我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对反映问题的解释和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辖16个乡镇(街道)、189个村(居)委会、2605个村小组,总人口487608人,少数民族人口159519人,其中:彝族112486人、苗族16170人、傈僳族16513人、傣族5428人、壮族3393人,哈尼族2052人、回族1321人、白族779人等,占总人口的32.7%。为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市民宗委党组高度重视,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专项资金加大对自治县的投入,自2015年到2017年三年时间通过争取省、市共投入禄劝县民族宗教专项资金3300万元(其中:2015年省、市级民族专项资金投入969万元;2016年省、市级民族专项资金投入1308万元;2017年省、市级民族专项资金投入996万元)这些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的投入,为加快禄劝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维护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和宗教和谐打下坚实基础。
2016年为加快翠华镇汤郎箐苗族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工程,禄劝县民宗局上报了翠华镇汤郎箐苗族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工程资金申请,委党组高度重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向上争取资金。通过努力《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昆明市民族宗教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翠华镇汤郎箐苗族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工程项目市级配套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教〔2016〕128号)文件拨给翠华镇汤郎箐苗族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工程项目市级配套补助资金150万元,资金已用于汤郎箐苗族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现工程已实施完成。
二、 对建议的采纳和回复
加快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补齐发展短板,持续增加民生投入,使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下步工作中我委一是积极协调市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项目资金的安排上加大对民族地区和散杂居民族地区的扶持和倾斜力度;二是在市级民族专项资金的安排上进一步协调市财政对自治县、民族乡和散杂居特困民族地区给予倾斜;三是我委将主动向上级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投入力度。2018年禄劝县将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示范县的创建在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中都有明确的创建任务,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翠华镇汤郎箐苗族文化风情谷投入我委职能处室将会同禄劝县民宗局共同调研,并积极协调资金对项目进行帮扶。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翠华镇汤郎箐苗族文化风情谷投入的建议。同时也希望您加强同县委、县政府的汇报,争取县财政给予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会
2018年5月9日
(联系人:李楠芬 李聪 电话:0871-63167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