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印发《关于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日前,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效提升,“绿色食品牌”打造初见成效;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风文明持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全面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绿色食品牌”基本建成,农民生活更为宽裕,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与全国同步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意见》提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沿边三年行动计划、“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规划。深入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优先解决民族地区发展瓶颈约束问题,保持民族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推动藏族聚居区实现跨越发展、长治久安。
《意见》提出,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加强优秀农耕文化遗产保护,推进濒危优秀农耕文化抢救工程,建设农耕文化示范区。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古树名木、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推进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民族特色村寨、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村、生态文化村建设。保护、传承和发展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农村地区优秀戏曲曲艺、传统技艺、传统美术、民族歌舞、民族节庆、民族体育及其他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开展“一县一特色”民族艺术之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