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行政执法程序(试行)
发布时间:2012-08-16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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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在行政执法过程中:
一、 对当事人出示《云南省行政执法证》,告知当事人自己的工作单位、岗位,告知当事人检查的内容。在民族行政执法中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二、 在进行执法检查中,若发现有违法行为,首先进行调查取证,根据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