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mzw.km.gov.cn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530100M-201208-020081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12-08-16 22:24 废止日期:
文号: 关键字:
名 称: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摘录)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摘录)

发布时间:2012-08-16 22:24 浏览次数:177
字号:[ ]

(2002年8月14日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公布)

第十四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 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电话:0871-63167982传真:0871-63162007 E-Mail:xkmsmwbgs@126.com

Copyright © 2012 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主办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293号

滇ICP备07000700号-1 联系电话:0871-63167982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