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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0140593-201204-207895 主题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2-04-06 08:40
名 称: 昆明市民委2012年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民委2012年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2-04-06 08:40 浏览次数: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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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根据《昆明市2012年依法治市与法治昆明建设工作计划》,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2012年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市第十次党代会、市委十届二次全会和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围绕 “法治昆明”建设的目标,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建设法治政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着力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取得的发展成就,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全面开创我市民族工作新局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 目标任务

(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委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一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云南云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我委常年法律顾问,以达到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进我委的法治建设。二是制定《昆明市民委2012年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和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计划》,计划对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及方式方法都作了明确的要求。

(二)妥善调处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妥善调处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是全市民委系统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我委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民宗局每月上报一次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遇到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及时化解民族矛盾纠纷,重点时节实行日报制度。同时,市民委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民宗局参加的民族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会,集中分析、排查、化解民族纠纷、民族矛盾,并对全市民委系统处理民族纠纷、化解民族矛盾的工作情况进行讲评,确保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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